洋浦港神头港区新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征地搬迁房屋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洋浦港神头港区新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征地搬迁房屋评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Y-2025-11
2.项目名称:洋浦港神头港区新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征地搬迁房屋评估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00.00元/户(羊宅村117户、许宅村141户、包宅村50户、合计308户,具体户数按实际结算)。
5.最高限价:3000.00元/户(羊宅村117户、许宅村141户、包宅村50户、合计308户,具体户数按实际结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洋浦港神头港区新兴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征地搬迁房屋评估。(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1.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内。(需提供承诺函,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或资产估价资质或备案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
3.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现场购买。
4.售价:磋商文件每包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人民政府网、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办事处大院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 系方 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