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项目中标公告
************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DL2025-093
******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财务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4日
二、中标情况
一标段(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事务所
******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法释〔2007〕9号)第二条的标准计算的85%。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二标段(选聘专项财务审计机构)
******事务所(普通合伙)
******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豫发改收费[2011]2374号)规定标准计算的53%,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标段(选聘专项资产评估机构)
******有限公司
******发改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规定的标准计算的84%。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支学雷、崔建丽、张开、李冉、唐玉阳
四、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迎宾路9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楼1003
联系人:陈长河
电话:0371-******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