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平桥区Y035黑马石至红庙组道路改建工程 | ||
项目编号 | A************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311-411503-04-01-131107 |
交易分类 | 交通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桥区Y035黑马石至红庙组道路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信平发改【2023】2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411503-04-01-13110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市平桥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桥区Y035黑马石至红庙组道路改建工程
2.2招标编号:A************001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
2.4建设规模:项目全长6.263km,短链一处39.916米,实际建设里程6.26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8m的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涵洞12道,平面交叉(含简易交叉)32处。
2.5项目总投资额:约1571.1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2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平桥区Y035黑马石至红庙组道路改建工程(K0+000.000-K2+250.000)
二标段:平桥区Y035黑马石至红庙组道路改建工程(K2+250.000-K4+450.000)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120日历天
二标段:12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本项目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项目总工: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按已成立时间提供,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7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9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按已成立时间提供,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2.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8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投标人凭CA钥匙登录进入“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系统”,打开“招标文件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3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文《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的80%收取,一标段金额为53000元、二标段金额为59000元、监理标段金额为5700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光明街文明小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范湾
联系人:江中晓
联系电话:******
3.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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