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新增标段(第四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中馆镇、土塘镇、三汊港镇、西源乡、苏山乡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总投资******.35元。
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涝区内排洪渠道10条,长5.301km;拆除重建刘云排涝站,易址重建光明排涝站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1月9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建造师者须上传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0)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本次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泵站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材料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3)需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03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7.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执行。
7.7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需现场答辩的企业除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9本项目新增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7.10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单位的项目建造师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除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因其他原因,无法到现场履职的,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做出处罚。
7.1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须为见索即付形式,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付的保函财务费用等相关原始凭证。
7.******办公室进行监督。
7.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都昌县南溪圩、阳峰联圩、东湖圩堤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都昌县万里大道365号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九园路万佳科技园E栋205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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