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村镇涝华路道路两侧绿化栽植及其他零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房村镇涝华路道路两侧绿化栽植及其他零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8081/)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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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SHZC-250812-01
项目名称:房村镇涝华路道路两侧绿化栽植及其他零星项目
预算金额:178.944105万元
最高限价:178.944105万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包含涝化路道路两侧绿化、垒石墙、铺道板、四坡路绿植保温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施工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5日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3)监督部门: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财政资产中心 联系方式:******
2.公告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泰山文化发展中心3号楼4层4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秀娟
电话:******